《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促进 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青海省出台的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系列政策措施,加快建设产业“四地”,深入践行“四州战略”,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推动各项政策尽快落地见效,促进全州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州实际,起草了《若干措施》。
二、起草依据、起草过程及征求意见情况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21〕45号)、《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若干措施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1〕169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青政办〔2022〕4号)等相关文件,按照州政府主要领导工作安排,于2022年2月23日起草了《若干措施》,2022年3月9日第一次征求各市县人民政府、大柴旦行委、州直相关部门以及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于2022年4月1日再次征求上述部门意见建议,并于2022年4月18日提交州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2022年6月 ,经州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九部分三十条。
第一部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共二条。提出要用足用好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做到中小企业对税收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依法依规进一步减少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全面清理取消违规中介服务收费。
第二部分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共四条。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各类专项资金,发挥政、银、企连接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切实减轻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第三部分加强企业要素保障,共三条。缓解成本上涨压力、加强企业用电保障、支持企业稳岗扩岗方面进行说明。
第四部分保障供应链基本稳定,共二条。从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加大对物流枢纽和物流企业支持方面进行说明。
第五部分提升企业科技水平,共三条。从盐湖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特色生物、锂电产业等领域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形成一批创新能力强、带动性强的创新型企业。采取多种合作形式共建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推进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培育力度,培养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市场信誉的科技服务机构,为企业做好技术咨询、政策辅导等科技服务工作。
第六部分提升绿色发展动能,共二条。支持企业推行绿色设计,开发绿色产品,建设绿色工厂,打造绿色产业链,全面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行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分类管理制度。
第七部分加强创新创业支持,共四条。梯度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向中小企业提供技术、人才等创新资源,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协同创新体系。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双创”服务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借助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青洽会等展会活动,提高对外宣传水平。
第八部分提升数字化发展水平,共二条。企业上云上平台,推进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不断降低成本、提升效率。深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
第九部分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共五条。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企业简政放权、落实市场准入政策、加强政府采购支持等方面进行说明。
第十部分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共三条。从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弘扬企业家精神进行说明。并强调州促进中小企业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勇于开拓创新,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帮助中小企业应对困难,要切实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四、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本措施自2022年7月22日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