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问题整改销号公示(第一项问题第7条整改措施)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关于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和《青海省生态环境厅、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青海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第一项问题整改措施第7条“全面推行林草长制,落实草原管护责任,加大禁牧和草畜平衡监管”,已完成整改并由青海省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整改督办组确认销号。
按照《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青海省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现对整改措施完成情况进行公示:海西州委州政府始终把推进林(草)长制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动员全州各级林(草)长坚决扛牢使命担当,确保党中央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具体要求在海西州落地生根。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两次主持召开林(草)长制会议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多次深入各地巡林巡草,分管副州长每月调度林(草)长制进展情况,县乡村三级林长及成员单位严格落实工作职责,坚持在一线发现并解决问题,进一步凝聚起了推行林(草)长制的强大合力。一年来,全州各级共发布林(草)长令13次,全州637名林(草)长巡林巡草共6849次,共解决基层林草事业发展问题254个。
按照《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青海省实施细则(试行)》要求,自2024年1月9日至1月22日对上述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来电实名反馈。
联系电话:0977—8221367
海西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