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问题整改销号公示(第十项问题第3条整改措施)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关于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和《青海省生态环境厅、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青海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第十项问题整改措施第3条“各市州和有关部门对照问题全面开展自查整改,着力解决一批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已完成整改并由青海省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整改督办组确认销号。
按照《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青海省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现对整改措施完成情况进行公示:一是为贯彻落实好黄河海西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做好当前和今后黄河海西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研究起草了《海西州贯彻落实〈黄河青海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推动黄河海西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2021年工作要点》《海西州推动柴达木盆地重点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海西州推动柴达木盆地重点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工作规划》等配套政策文件。二是开展了黄河流域全方位“体检”专项行动。排查问题共13项,13项问题都在天峻县辖区,截至目前,11项问题已完成整改,2项问题正在推进。通过开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全方位“体检”专项行动,有效发现并解决了一批生态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
按照《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青海省实施细则(试行)》要求,自2024年1月9日至1月22日对上述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来电实名反馈。
联系电话:0977-8222414
海西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