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海西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3年版)》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大柴旦行委,州政府各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和《青海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青政办〔2023〕46号)精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对《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西政办〔2022〕110号)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机关、设定依据进行调整,修订形成《海西州行政许可事项通用清单(2023年版)》和《海西州州级各部门(单位)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州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海西州行政许可事项通用清单(2023年版)》和《海西州州级各部门(单位)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于10月底前编制完成市(县、行委)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并及时调整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明确子项、办理项、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许可证件、数量限制、年检年报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布。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各实施部门要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本通知自2023年9月9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8年9月8日。
附件:1.海西州行政许可事项通用清单(2023年版,共319项)
2.海西州州级各部门(单位)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共249项)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9日